安老院涉黑暗虐老社署被指執管不嚴 院友送院肛門塞布塊膠紙2日後死亡
發布時間: 2018/12/13 11:45
最後更新: 2018/12/13 17:37
申訴專員公署發布安老院服務監管的主動調查報告,揭示有安老院的院友於2016年1月,因低血壓及排黑色糞便送院後,醫院發現其肛門有布塊及尿片膠紙,揭發疑涉及虐老,該院友送院2日後去世。
公署指,有關院舍亦未有應社署要求,在事發後3天內提交報告,而社署職員翌月到院舍巡查後,發現該院舍值勤記錄涉嫌失真,有人代休假職員代簽,但社署最終僅對院舍作出建議改善。社署亦發現該院舍在1星期內,有4日人手不足,但社署只在5個月後給予警告。公署批評社署跟進虐老個案不夠積極及執管不嚴。
翻查報道,事發在牛頭角定業街劍橋護老院,事主為一名60歲智障男院友,當時因為嘔吐腹瀉被送入聯合醫院,其間院方發現事主的肛門有紗布、尿片膠貼及棉花等異物,認為事件不尋常,於是通知家屬,家屬於2月1日決定報警處理,而死者於家人報警翌日逝世。
不過牛頭角劍橋護老院事後曾發表聲明,否認曾對院友虐待。聲明指該院友曾接受腸道手術,左手強而有力,有撕爛尿片習慣,需佩戴俗稱「波板」的手套,但抵醫院時一度脫去,其間有撕爛尿片膠貼及棉花的可能。
聲明又指,院友肛門內的異物是在送院近10小時後才被發現,換言之異物是在腸道深處,院舍職員不可能,亦沒有「技術」將異物塞進死者腸道深處。
另外,申訴專員公署又批評社署執管寬鬆,在過去4年零撤銷或暫時吊銷牌照,但有安老院舍屢犯嚴重違規行為,其中有院舍於2012年7月至2015年3月共33個月期間,社署巡查發現安老院共有11次嚴重違規,平均3個月發現1項警告或糾正指示,包括安排院友在沒有遮蔽的露台洗澡、錯誤用藥,以及用布帶綁房門令其不能開啟等,但社署一直沒有撤銷任何安老院的牌照。
直至2015年5月個案經傳媒報道,社署調查後才決定拒絕該院續牌申請,該院終於同年6月結業。此個案屬社署於過去4年來唯一一宗拒絕續牌。
公署批評,社署對於服務欠佳,甚至干犯《安老院條例 》所列罪行的安老院,執管寬鬆,認為社署所採取的執管措施缺乏阻嚇作用,亦未能適時及有效地促使違規的安老院改善,公署建議就屢次嚴重違規的安老院,考慮撤銷牌照。
公署指,安老院條例及規例,由1996年實施至今已22年,未曾修訂安老院人手編制及其他營運要求的重要規定。公署形容法例過時,指院舍涉及侵犯院友私隱錯誤用藥及不當使用約束物等,卻非社署可按條例及規例檢控的罪行。
公署亦指,社署轄下的「安老院牌照事務處」對津助院舍巡查次數不足,雖然自去年4月起由3年巡查最少1次,增至每年最少1次,但仍少於對私營院舍每年最少3次的巡查,認為牌照處應增加巡查次數。